分段式修法 仍想靠都更拼經濟

 

    今年三月,顯然是台灣都市更新相當重要的一個月份;因為此月份不僅是文林苑事件爆發兩週年,被大法官判決部分條文違憲的更新條例,也正式進入審查程序。而目前看來,分階段修訂,也就是先審違憲條文,以期進行中都更案不致停擺的方式,已幾乎確立;不過從最近一、兩天此事的發展及官員相關談話來看,卻再次證實住展企研室這些時日來的論述假設。果真如此,都市更新的未來仍將充滿變數。

 

 

 

 

 

 

    首先,根據自由時報獨家揭露,前任內政部長李鴻源倡議的防災型都更,可能將『人去政亡』。不過住展企研室認為,防災與都更脫鉤也不是壞事;畢竟先前李選定八個示範區,卻完全沒說明這和防災有何關聯,如果兩者脫鉤後,官方能就此好好專心擘畫、提升城鄉防災建設能量,未嘗不是好事,況且防災的高度確實遠遠高於都市更新。

 

 

 

 

 

 

 

    但換個角度,住展企研室也替李鴻源感到惋惜;至少李還是口口聲聲防災,念茲在茲。但從內政部到營建署,想把防災型都更更名為『城市翻轉一路發』這項動作來看,除了防災有可能就此束之高閣外,都市更新也還是繼續走錯方向。

 

 

 

 

 

 

 

    提議更名的新任營建署長丁育群是解釋,一路發是取一六八諧音:一是經濟、六是代表六都、八則是發。然姑且不論都市更新僅限六都的問題,這已再度證實,本室先前有關官方推動都更心態上的論證『假設』;那就是,骨子裡還是想要藉此拼產業、拼經濟,甚至說難聽點,完全無視都市更新應是都市計劃一環,公共政策之本質,須以公眾利益,而非特定人士或產業之經濟利益為先。

 

 

 

 

 

 

 

    住展企研室在此大膽預言,如果官方推動都市更新的出發點和心態不做調整,還是繼續強調能造就多少開發利益及經濟動能,則就算先修違憲條文,而沒有讓更新政策回歸到都市計劃及公共政策之本質,則假以時日,類似文林苑事件的爭議,一定還會再發生!

 

 

 

 

 

 

 

    因為相關爭議事件之所以發生,真正原因並不是同意比例夠不夠多,或代拆權力誰屬的紛爭,而是更根本的本質謬誤;也就是,現在所見的都市更新,根本就是產業發展,而非公共或都市發展政策。而如果不是公共政策、非關公益,又談何同意比例多寡之民主程序?遑論代為拆除一事,也沒有任何合情合理的立足點!

 

 

 

資料來源:住展房屋網   http://house.hinet.net/realestate/comment/2014-03-10/15116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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