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更仍可申請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20)日表示,雖然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無法進行都更事業概要審查,但想進行都更者不必然要提事業概要,可以跳過「事業概要」,直接提「都更事業計畫」,因此都更並沒有停擺,仍可持續提出申請。

   陳威仁就任內政部長三個多月,昨日與媒體茶敘暢談內政部施政情況,在談到都更條例修正案在立院未能通過一事,做上述表示。

   大法官會議去年做成709號解釋文,被宣告失效的條文包括都更發起階段的「事業概要」審查程序,及「事業計畫」審議前的聽證程序,有關聽證程序等形式問題,可以透過行政命令補充,但事業概要同意門檻十分之一偏低這個問題則無法以行政命令來解決。

   兩個月前內政部還表示這會讓那些進入「事業概要」審查階段的案子卡住,影響百餘件,同時新的都更案也無法再提請「事業概要」審查。

   但陳威仁昨天表示,依現行都更條例,「事業概要」可以提,也可以不提,都更實施者可以跳過「事業概要」這一關,直接提「事業計畫」,由於現行「事業計畫」的同意門檻並沒有違憲的問題,因此都更的程序仍可以持續進行,不受影響。

   內政部官員表示,都更主要程序包括都更事業概要、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三階段,都更條例第十條說:「如果同意比例已達第22條規定者(事業計畫同意門檻),得免擬具都更事業概要,逕行擬具都更事業計畫辦理。」因此如果業者整合的很順利,事業概要是可以跳過的。但依以往的經驗,有了政府通過的事業概要,對於推動都更較有說服力,因此過去跳過事業概要者並不多。

   陳威仁表示,目前的都更案在行政命令補充解釋後,皆可以持續進行,並沒有因為都更條例修正案沒有通過而不能申請或停擺,近期都更案子不熱絡可能與房地產景氣稍微沒那麼熱有關,與都更條例修正案沒過無關。

 

資料來源:中時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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