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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定期召開會員大會,且更新會的重要事項決議,是須要經過符合法定同意比例門檻才能行使,所以會員務必儘量參加各次會員大會。
說明: 


1.更新會成立後,每6 個月至少召開1 次定期會員大會,並應於20 日前通知會員。 


2.都市更新會的「會員」更新單元內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所以都市更新會是大家的事,發起人經市府核准籌設後,須召開會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符合法定出席比例門檻才有效。 


3.更新會的重要事項決議,是須要經過符合法定同意比例門檻才能行使。而且當成立大會成立後,都市更新已開始啟動,一切會務的運作是依據該都市更新會之組織章程規定,因此一定要詳細了解章程的內容,並應務必出席會員大會,如無法出席會員大會,可以委託他人代理出席,並出具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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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thel_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