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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正義大樓都更? 國產署喊冤:早表達參與都更意願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正義大樓都更案因國產署不願賣地,恐將延至年底才能動工,國產署今(4)日澄清指出,正義大樓都市更新案,國產署依都市更新條例及台北市政府核定都市更新案事業計畫參與更新及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房地,主任秘書陳秀琴強調,在更新範圍內還有國有土地持分面積1887平方公尺,早就表達依法參與都更的意願,並不是造成延誤的原因。

 

    國產署表示,所經管坐落於都市更新範圍內的國有土地,都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及財政部訂頒「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規定,以參與更新為原則。

 

    國產署說,台北市忠孝東路與復興南路口的正義大樓都市更新案事業計畫,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早經台北市政府在96年間核定,國產署是依照該事業計畫內容參與更新及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房地。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在這個更新範圍內尚有國有土地持分面積1887平方公尺(部分與台北市及瑠公農田水利會共有),因非屬行政院核准讓售現住戶範圍,且涉及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規定,經會商相關機關並報奉核定不讓售予現住戶。

 

    國產署強調,依「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規定,就本案國有房地以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房地的處理方式,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規定。

 

    媒體報導指出,正義大樓都更案紛擾超過15年,已取得台北市政府核發拆除許可執照,但因近500坪空地,經與國產署協商認購沒有結論,提出申請建照時程延後,恐怕要到今年底才會動工。

 

    主任秘書陳秀琴指出,國產署是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及財政部訂頒「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規定,早就表達參與都更的意願,全案的時程延誤,並不是國產署造成。

 

 

 

資料來源:鉅亨網  http://house.hinet.net/realestate/dailynews/2014-03-04/1510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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