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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2年3月24日
聯 絡 人:張總工程司溫德
電 話:02-2321-5696
 
有關報載「微型都更」議題,鼓勵許多老舊房舍若短期內無法整合進行重建,可採整建維護方式,對此市府除有相關補助之外,也多次請內政部修法,在都市更新條例中訂定「整建維護專章」,以簡化整建維護的辦理流程。
 
更新處表示,都市更新的處理方式包括重建、整建、 維護。若短期內重建不易,老舊公寓可透過整建維護方式 ,例如外掛電梯、增設雙皮層屋頂格柵或改善建物立面與外觀等方式改善。臺北市自95年起便已執行整建維護補助,在101年度更針對七樓以下無電梯之中低樓層建築物給予整建維護經費之補助。希望藉由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塑造無障礙空間政策,提高居民居住空間之便利性,使臺北市民生活更加舒適幸福。今(102)年也正在擬定補助公告,將持續推動整建維護。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整建維護之進行,依照現行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仍需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取得法定門檻(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 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情形下,由實施者的身分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市更新處申請審議,通過後即可向建管處申請後續相關建築執照。但是中央法規對於相關配套與流程之規範仍有不足,宜予簡化。因此,市府於去(101)年4月間就組成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具體建議內政部應於都市更新條例中增訂「整建維護專章」以有別於重建程序與規範。市府後續仍將持續提出相關建言或依據授權訂定相關自治規範,以期使整建維護之推動更為健全簡便,以兼顧市民權益保障與更新推動。
 
為推行老屋整建維護政策,更新處已委託崔媽媽基金會協助輔導申請,若市民想更了解整建維護相關內容,可逕洽崔媽媽基金會聯絡方式(02)2365-8140;(02)2321-5696#2954,或可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www.uro.taipei.gov.tw/參閱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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