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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內容更臻完備


    「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79年12月11日訂定施行迄今,臺北市政府考量配合相關法令規範修訂及符合實需,並因應組織調整及業務移撥,已於102年1月16日完成「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修訂。

        都市發展局局長丁育群表示,本次修正有幾項重點:第一,因應臺北市政府組織及業務調整,執行機關由工務局改為都市發展局。第二,明定臺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審議委員會之任務內容。第三,考量廢巷或改道審議任務,涉及街廓四周道路及公共排水溝之維管與交通層面影響事宜,因此修正委員會委員組成,其中包括增列工務局及交通局代表各1人兼任委員及修正具有都市計畫、建築設計或交通等專門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代表為4人。第四,增訂委員任期制為2年,依「臺北市女性權益保障辦法」增訂任一性別外聘委員比例規定。第五,修正會議召開時之主席代理程序、委員出席比例,及通知相關單位及陳情人等出列席會議之規定。

        本次修正內容已於102年1月16日發布實施,可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http://www.udd.taipei.gov.tw/網站寶箱/檔案下載/) ,倘對於修訂內容仍有不了解之處,歡迎電洽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02-2720-8889分機6737)。


更新日期: 2013/6/18   檢視日期: 2013/6/18承辦人: 邱稜懿   聯絡電話: 27256737 [ 建築管理科 ]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6329&Index=3&It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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