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措施-實施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發副本圖

自6月25日起實施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發副本圖,都發局表示現行民眾申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後,須再往返都發局秘書室申請影印核准圖說,作為申請各項營利登記使用,為減少民眾舟車勞頓並有效加速後續辦理登記、立案或開業時程,以達簡政便民措施,實施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核發副本圖說。

都發局表示民眾委託之開業建築師於圖說審核或竣工查驗時檢附簽證圖說1份,經都發局審查符合規定,即隨許可文件一併核發給副本圖說1份,不僅節省民眾申請調卷影印費用、加速商業發展並落實低碳節能政策,一舉數得,請民眾多加利用。

發稿單位: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

發稿日期:102年6月19日

聯絡人:曾先生      電話:04-22289111轉64301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ud.taichung.gov.tw/doud_index_b_1_a.aspx?Position=001300010001&id=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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