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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持續審理更新案件公展等作業,並兼顧權益保障及效能提升,推動本市都市更新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日 期:102年6月28日
聯 絡 人:更新事業科
電 話:02-2321-5696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市府業已擬妥「臺北市政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暫行作業程序」及「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公聽會程序作業要點」草案,近期即將發布施行。
     更新處表示,釋憲後為本市都市更新案件審議進度,除立即研議相關作業程序,另針對已送件申請辦理公開展覽等更新案件,均依法定審理程序,同步辦理補正修正作業,審理進度並未受到影響。同時,市府也持續致力健全審查機制,推動都市更新的決心從未間斷,更無停擺疑慮。
     更新處進一步表示,都市更新案涉及多方權益,市府必須審慎審查以保障權益。因此,充分的協商溝通與對話,增進實施者與所有權人對彼此權利義務的瞭解與取得共識,係縮短都市更新整體作業時程的關鍵所在。市府將努力協助各方協商對話合作,降低過程中之爭議,持續在兼顧權益保障及效能提升下,順利推動本市都市更新。

 

資料來源: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6746&Inde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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