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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案計畫是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就基地個案對於環境貢獻度,在滿足現住戶更新得以後分回原居住面積原則下,給予適度獎勵容積,其獎勵容積並非每案都需要在更新後達2 倍法定容積的上限。
說明:
1.本專案計畫係於都市更新獎勵、增設公用停車空間獎勵、容積移轉、高氯離子奬勵等現有各項獎勵機制之基礎下,藉由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爭取開發獎勵。針對各項獎勵條件,仍應依照相關法令,依其基地現有之條件及後續建築設計之規劃等方式,逐項檢討符合之獎勵項目後,據以申請獎勵容積。 


2.另,所申請之獎勵項目及額度是要經由臺北市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及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等審議後,視更新後對環境之貢獻程度,在滿足現住戶更新得以後分回原居住面積原則下,給予適度獎勵容積,其更新後建築容積並非每案都需要達2 倍法定容積之上限。(來源都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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